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简介
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简介
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及“四个最严”的要求,国家卫生健康委2019年启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(下称评估委员会)换届工作。2020年1月10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成立第二届评估委员会,负责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。
一、评估委员会组成
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和风险评估工作需要,第二届评估委员会由来自全国大专院校、科研院所等技术机构的医学、农业、食品、营养、环境、生物等领域的120名专家组成。与第一届评估委员会设置不同的是,第二届评估委员会按照专业领域增设了四个专业委员会,包括:化学危害专业委员会、生物危害专业委员会、产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和风险监测专业委员会。另外,第二届评估委员会增设了顾问委员会和技术总师,顾问委员会由10名院士和4名资深专家组成。评估委员会秘书处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承担。
二、评估委员会委员遴选过程
为了保证评估委员会的权威性,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函请卫生健康系统、教育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个相关部委分别推荐委员候选人。同时,原评估委员会秘书处也可提名推荐委员候选人。各部委和原秘书处积极配合,共推荐专家200人。秘书处拟定了委员候选人遴选原则和遴选步骤,并按照该原则和步骤在推荐专家中遴选了64名卫生健康系统的专家(其中包括19名地方疾控系统的专家)和56名其他相关部委的专家。经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批准和社会公示后,最终确定第二届评估委员会的120名专家名单并聘任为正式委员。
三、评估委员会职责
(一)研判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形势动态进展,指导有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科学研究,定期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交成果和政策措施建议报告;
(二)审议风险评估规划、计划和优先评估工作建议,并指导实施;
(三)审议风险评估、风险检测技术报告;
(四)提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建议;
(五)审定评估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;
(六)解读风险评估、风险监测结果,依法开展风险交流;
(七)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的风险评估相关工作。